二校區美術系版畫工坊
本工作室位於臺藝大文創園區B區,提供本系大學部四年級至碩博班學生作為版畫創作空間使用。
版畫工坊使用規定如下:
一、為促進版畫藝術創作與教學觀摩,並有效運用本系文創園區版畫工坊,特訂定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本系版畫藝術碩士班研究生、碩士班版畫組研究生、學士班四年級生選修「版畫創作」者。
三、時間:每學年開學第1週內完成申請。
四、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一)、(二)、(三)並將紙本及電子檔交至本系辦公室助教。
五、進駐時間:申請通過後1週內。
六、版畫工坊使用規範:
(一)文創園區為本校向北縣退輔會暫租空間,空間管理需受本校文創處監督,空間不得任意破壞,如有因展覧需要佈置,須於展後復原(有特殊需求如鑚孔等需先行告知自治會並經系辦同意後始可佈置)。
(二)進駐時間以一學期為原則,須於規定期限內完成進駐並登記使用紀錄;逾期未進駐者視同自動棄權。
(三)全體進駐研究生應共同組成自治管理委員會,遴選幹部協助公共區城環境維護及管理之責及擬訂自治管理公約後送系辦公室核備。
(四)進駐時需繳交2000元押金至系辦,進駐期滿期限內或提前遷離者,應將空間恢復原狀並清理整潔,由自治會及本系助教確認方完成撤離程序無息退還押金。
(五)進駐期間,需配合本系展演、外賓參訪等活動開放工作室以供師生創作教學觀摩,並受本系定期記錄使用情況。
(六)為使空間有效利用,發揮實際效能,進駐者一週至少需要有四天於工作室創作,並登記使用情況作為考評依據,申請時請依自身情況做考量,如使用率低或不實填報紀錄者以致遭主管單位指正,本系有權要求進駐者撤離。
(七)公共區域禁止堆放個人物品,每月需固定大掃除一次。
(八)工作室門鎖設定個人感應磁卡為本人使用,請勿出借他人。
(九)開放時間依循美術學系辦公時間而訂定;顧及安全考量,晚間9點後使用文創園區版畫工坊,需有2名以上研究生同時使用,並隨手關門以免發生危險。
(十)工作室使用後須清理工作桌及洗手檯等環境、壓印機清理鬆壓,離開前應確實檢查所有電器、水龍頭是否關閉,並將垃圾提到垃圾場。
(十一)工作室撤離時間,進駐期滿需於學期第17週或研究生學位考通過後2週內,將個人物品清空以利後續研究生申請進駐事宜。準畢業生可透過延長申請至新學期開學前撤離。
(十二)逾時未完成清理視同撤離程序未完成,除沒收保證金外,未完成清理者須繳納清理費用,清理費用(耗材及工讀金)由自治會或系辦協助估價並委由工讀生清理,未完成清潔或繳納費用者不得辦理離校手續。
十、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