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成形設備

美術學系版畫中心3D成形設備使用規定

 

112.11.08修訂,經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系所務會議通過

 

一、使用資格:本系教職員生(不含學分班)。課堂教學以外使用者需參加相關教育練或工作坊,且經本系認可者方可申請使用。

二、使用時段以該學期公告時間為準。

三、使用方式:採預約制,請配合公告時段並於預定使用時間至少3天前,至美術學系辦公室填妥版畫中心3D成形設備使用登記單,並與系辦確認約定使用時間,以利後續安排人員協助。

四、預約後無故遲到或失約者,系辦有權取消當次預約,如三次預約未到且無事前取消預約者,將取消該學期使用資格。

五、依使用量計算耗材費,耗材費每公克2元。使用完成後,由值班人員點收檢查是否確實清潔殘膠碎屑,並依切片軟體顯示之使用公克數繳交費用。

 

FDM 熱熔推疊設備-

1.可列印最大範圍:256×256×256mm

2.可支援檔案格式:STL

3.可支援線材:PLA, PETG, TPU, ABS, ASA, PET

六、若遇系上師生共同之大型活動需使用器材時,活動期間暫停登記預約,以供活動使用。

七、損害及賠償:

因器材設備已逾使用年或不可抗拒之原因,其修繕由本系負責。如屬人為因素造成之損壞或遺失(包含器材配件等),借用人須負責修繕與賠償之責任,賠償時需為新品或與物品完全相同之新品市值(依據財產清冊登綠之價值為準),且未賠償歸還前或復原前不得借用器材。

1.系辦送修,依據電話所開立發票或加蓋店章之維修單據,扣除押金後向借用人收取額外產生之維修費用。

2.借用人逕行送修。費用由借用人支付,並且物品歸還時由助教查收。(日期內完成,提出維修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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