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校區美術系工作室

本工作室位於臺藝大文創園區C區,提供本系大學部三年級至碩博班學生作為創作空間使用。

 

 

使用規定如下:

第一條  本工作室位於臺藝大文創園區,現提供本系大學部日間部與進修部三、四年級,以及各學制碩博士班(含日間碩士班與在職碩士專班)創作空間使用,進駐學生需負自主管理責任,並接受美術學系辦公室監督。

 

第二條  進駐期間以學期計,申請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前一週至第二週,開放時間依循美術學系辦公時間 08:00-22:00。使用者提交申請相關表單後請至美術系辦公室進行門禁開卡,以學生證刷卡進出工作室。若發現於規定時間外使用,將進行停權,並請該名同學改以借鑰匙方式進出。

 

第三條  每學期第 17-18 週需淨空工作室,寒暑假期間欲使用者,請於第 16 週提出申請,待辦公室統整後抽籤分配寒暑期使用空間,並於開學前一週撤離。

 

第四條  進駐學生需配合系辦、總務處所訂定之「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實習工場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與各班管理委員會相關規定及勞工安全衛生法規管理,以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安全與健康和確保工作室之正常運行,並定期舉辦參加工作室開放與評鑑等事務活動。

 

第五條 進駐同學若有攜帶具有危險性機具,如圓盤鋸、裁板機、線鋸機、砂輪機等設備,需於進駐時告知,並遵守相關守則與管理,勿任意讓未有操作經驗之同學任意取用。

 

第六條  工作室管理內容概要如下,敬請參考:

1.工作室進駐申請方式:需明確訂定進駐申請、報名方法與切結書、保證金收取與否等事宜。

2. 空間分配與管理規劃:需提出具體有效之空間分配及環境整潔管理方式。

3. 進退駐日程與執行規劃:需擬定完整進駐與退駐之日程表,以及執行、驗收等方式。

4. 懲處機制:需擬定違反管理內容之懲處方式。

 

工作室一樓

 

工作室一樓另一側

 

工作室二樓

 

工作室二樓另一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