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畫廊

分佈於整棟美術大樓之地下室、走廊等,中性的白盒子空間,提供師生展覽、審查等用途。

 

使用規則:

一、實習畫廊係由美術學系、書畫藝術學系共同使用,檔期依照學年週次均分。

二、預留每學期例行展覽檔期後,如有空檔將於學期末開放接受申請。

三、佈展時間為週日全日(9:00-17:00),撤展時間為週六全日(9:00-22:00)。

四、實習畫廊用具僅供借用掛線、軌道燈,其餘用具請自行備妥。

五、展場牆面一路不得鑽洞、破壞,特殊形式請先與系辦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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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照片:

實習畫廊1-300x200 實習畫廊2-300x200

實習畫廊3-300x200 實習畫廊4-300x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