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屆「聯邦美術新人獎」.
第二十九屆「聯邦美術新人獎」簡章
壹、宗旨
鼓勵青年從事藝術研究與創作,倡導藝術風氣、推展全民美育活動並提昇美術水準。
貳、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聯邦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協辦單位:聯邦商業銀行(股)公司、自由時報
參、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40歲以下之藝術工作者(以當屆年度來計算,民國75年10月01日之後出生者)。
二、已獲「聯邦美術新人獎」首獎者不得再提件參賽。
肆、參賽規則
一、參賽者需同時送審五幅不同之油畫作品,送審作品於評審結果公布前不得參與其他公開競賽。
二、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初審送件時送審作品正面請勿落款。
三、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並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會舉辦之任何比賽;已獲獎者,取消獲獎資格及獎項,並賠償相關費用:
(一)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
(二)作品由他人代筆或著作權取得不明確者。
(三)作品曾參與任何公開競賽。
(四)得獎作品不願由本會典藏及展出者。
伍、作品規格
一、媒材:限油畫。
二、形式:限具象。
三、規格:限30F。
四、件數:每人應提供5幅。
陸、參賽辦法
一、初審送件:請依下列規定提供參賽資料。
(一)請進行線上報名並將作品拍攝成數位檔案(格式為jpg、2MB至5MB)上傳報名網站送審,每張作品需自行調整至正確方向 (若因檔案資料不清或模糊,將不予列入評審)。
(二)參賽作品之數位檔案不得以電腦修正,若自行修正而影響評審結果,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三)報名日期:即日期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三)止。
(四)送審資料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且送審資料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五)初審結果將公布於本會官網。
二、複審送件:通過初審者,請依下列規定配合辦理。
(一)須配合本會指定之期間,至指定地點進行1張6號油畫創作。
(二)送審作品正面請落款,並於指定日期前將參賽之5幅原件(免錶框)運送至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83號7樓「聯邦文教基金會」參加複審,逾時未送達者視為棄權。
(三)複審原件作品送至本會時,由本會發給收據存執,運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得獎者須以數位圖檔提供個人生活照及自畫像(媒材不限)各一張。
(五)複審結果將公布於本會官網。
官網︰https://www.ubot.org.tw/UBOT_ART/ArtRoute/NewPersonIntro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