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1
【公告】 115學年工作室申請
公告】115學年度 美術學系工作室使用申請說明
各位系所同學好:
115學年度全學期工作室即日起開放申請,相關申請資格、空間規範與流程如下,請詳閱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申請手續。
使用期程與開放時間
使用期間: 115年09月14日(一)至 116年06月25日(五)(全學年)。
開放時段: 每日上午 08:00 至 晚間 22:00(配合校區門禁管理)。
注意事項:
1. 身分限制: 申請人須具備正式學籍,休學及已畢業生不得申請及使用。
2. 禁止重複申請: 本系工作室不得與其他工作室或大工坊重複申請,重複者系辦有權取消其申請資格。
保證金(押金)
金額: 每人 新臺幣 2,000 元整。
繳費與退款均需簽名確認(大學部將由班代統一造冊管理)。
申請流程與應繳交文件
1. 大學部同學(採班級統一收件)
個人填寫表件:填寫 表A(申請表) 及表B(切結書,需親簽)。
交予班代彙整:將紙本表A、表B及保證金交予各班班代。
班代彙整送件:填寫 表C(班級造冊表)。 將全班「表A、B、C紙本」收齊送交得安助教,並將「表C電子檔」Email 至得安助教信箱。
2. 碩士班同學(日碩/職碩/當碩)
請填妥 表A(申請表) 與 表B(切結書,需親簽),連同保證金一併送交得安助教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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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申請表於 下載專區 > 教室、工作室、展場管理辦法 > 115學年工作室申請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