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3
116年上半年「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類活動」補助申請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為推動視覺藝術之多元發展,提升展覽品質,培育藝術專業人才,拓展藝術欣賞人口,特訂定本要點。
補助對象:
(一)團體:經向政府主管機關立案之文化團體
(二)個人:中華民國國民
補助條件:限於本市公開場所舉辦之視覺藝術活動。
申請時間:每年分二期申請,收件期間如有變動,文化局將另行公告。
第一期: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十五日止受理當年度七月至十二月辦理之活動。
第二期:每年九月一日至九月十五日止受理下一年度一月至六月辦理之活動。
詳細申請辦法請見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官網